原则上并非如此。不过,我们也有可能授权家庭成员来行使这一职责。
然而,若无土地所有权人的合法授权,任何非授权人士的代替签名均属无效。倘若有农户因外出务工或举家搬迁而无法取得联系,那么对于这些长期在外未返乡且没有指定代理人、又无法联系到的人来说,我们可以首先查明他们自二轮土地承包以来的土地承包情况,并根据现有的承包合同记录的四至和面积,由发包方向这些人预留出与之对应的土地,接着进行指界登记并将这些资料汇总备案。在这些农户能够联系到之后,按照这次登记的相关规定为其进行确权登记颁发证书。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条土地经营权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流转合同。
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
(二)流转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流转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流转土地的用途;
(五)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六)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七)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时有关补偿费的归属;
(八)违约责任。
承包方将土地交由他人代耕不超过一年的,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