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假如该事故系由车主疏忽没有拉紧手刹从而引起溜坡产生,且属于《机动车损失条款》中所列出的“(一)在保险期间内,或者经保险人同意并且在其授权范围内的合格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辆过程中,出现由于下列原因而使被保险机动车辆遭受损失的情形,依法根据本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碰撞、倾覆、坠落等”范畴之内。在此种情况下,保险公司通常会予以赔付。
其次,倘若车主已经拉紧手刹,然而由于刹车设备自身的质量问题导致溜坡现象发生,那么保险公司将会与车主进行协商以寻求妥善解决方案。通常的操作流程为,保险公司先行对车主进行赔付,随后车主需积极配合保险公司,向汽车生产厂商提出索赔要求。当然,具体的处理方式还需要依据车主所签订的保险合同条款为准。
《保险法》第二十二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