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进行维权行动之前,您务必要先确保自身的人身安全得到充分保障。在此过程中,请务必保持冷静和慎重,避免任何盲目或冲动的行为。
2.遇到此类情况,应立即拨打当地警方电话号码(通常是110)进行报警。为了确保您权益得以维护,建议您多次尝试拨打,且在拔打电话时务必开启手机录音功能以备不时之需。
3.当强拆活动开始之后,请尽力寻找一处安全性较高的地点进行实时观测及现场拍摄。这样可以为随后的法律维权做好充足的证据准备。
同时,必须确保在照片或录像中能够捕捉到强拆行动的具体领导者和参与人员的图像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