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人提起再审请求的相关事项:
1.申请时限:当事人如欲申请再审,必须在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调解书生效之日起两年以内提出;
2.请求权归属法院:对于已经产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及调解书,若当事人认为存在错误,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和再审申请;
3.提交的相关资料:申请人需向法院提交再审申请书以及其他必要的证据材料。
(二)再审申请的受理流程:
1.法院收到再审申请后,将进行初步审查,以确定是否符合再审条件;
2.经审查确认符合再审条件的,法院将予以正式受理;
3.法院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查工作,并作出相应的决定。
(三)再审申请的审查过程:
1.审查期限:法院将在收到再审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审查工作;
2.审查方式:法院将通过书面审理或者开庭审理等方式对再审申请进行全面审查。
(四)法院作出决定的具体步骤:
1.决定再审:如果法院经过审查,认为符合再审条件,则会决定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进行再审。此时,法院应立案并发出裁定,同时中止原判决的执行。该裁定须由院长签署并加盖人民法院公章;
2.驳回申请:如果法院经过审查,认为不符合上述法定再审情形,则会以通知书形式驳回申请人的再审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八条
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