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股东可以将其所借资金转化为公司的投资款项。
然而,这种情况会带来一定的资本风险。
如果公司在实际运营过程中出现困境,导致无法实现预期的经济效益,那么将借款转化成投资款项很可能会导致借款无法被成功回收。
针对这类问题,原因通常在于贷款与投资款项具有截然不同的性质。
一旦投资决策失误,公司就难以实现盈利目标。
《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