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在制定合同的过程之中,两方主体均出现违约行为时,应对措施如下所示:
第一种情况是,合同签订双方的责任人应当根据其主观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对此类违约事件产生的后果与影响承担理应之责;
其次一种情形则是,若由于某一方的违约行为给另一方带来了经济上的损失,假如另一方对此类损失的引发亦存在相关的过失或过错,那么负有违约责任的一方可据此酌情减轻自身应付的损失赔偿金额。《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二条
当事人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对方对损失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减少相应的损失赔偿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