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多次盗窃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需满足在一年之内实施三次及以上的盗窃行为,即包含连续三次的情况。
这项原则的制定初衷在于针对那些各次盗窃累积所得款项未能达到数额较大的犯罪分子。
另外需要明确指出的是,只要在法定追诉期内,即使多次盗窃所得量额满足数额较大的定义,也同样会被视为“盗窃公私财产,数额较大”的类型进行定罪判决。
依据我们国家现行的法律规定,凡年满十六周岁的罪犯,都必须要承担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
而对于已经年满十四周岁但未满十六周岁的人士来说,如果涉及到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并造成他人重伤或者死亡,以及强奸、抢劫、贩卖毒品、纵火、爆炸、投毒等恶劣性质的犯罪行为,也都同样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对于那些未满十四岁的少年犯,因为他们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所以无需承担任何刑事责任;
而对于年满十四周岁但未满十六周岁的青少年犯,他们仅仅只能对八种特别严重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至于年满十六周岁的成年人,则无一例外,无论犯有何种罪行,都应该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因此,在我国,未成年人犯罪主要指代的对象仅限于年满十四周岁至尚未超过十八周岁的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