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借款纠纷这一类诉讼案件,其法定诉讼时效为3年。
若在债务协议中已对还款期限做出明确约定,则诉讼时效自期限届满之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
在此情况下,如果债权人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不知晓自身的债权存在,且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向债务人主张还款,那么随后产生的纠纷将不受法律保护。
若在债务协议中未对还款期限进行明确规定或者上述约定模糊不清,债务人有权随时向债权人履行债务,而债权人同样可以选择此时要求债务人承担还款责任,虽然债权人应给予债务人必要的准备时间。
然而,若债权人未能在法定诉讼时效内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其后期因该问题引发的争议也会面临不被法院受理的可能。
因此,3年的普通诉讼时效自债权人提出权利主张而债务人予以拒绝履行动作的当日开始计算。
在这种情形下,债权人也应当关注自己的权益维护,避免陷入逾期未主张债权的法律风险之中。《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