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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能裁减哪些人员

企业能裁减哪些人员
在公司经营的过程中,因为注册资金、股东权利、公司人格独立、股东责任等方面的原因,都有可能产生公司纠纷!公司纠纷是指公司及公司相关主体之间发生的,以公司法规定的权利义务为内容的民事纠纷。有的纠纷发生之后,当事人针锋相对,最后搞得不欢而散。正确的处理方式应该是尽量在律师的帮助下或在相关部门的调解下,找到合适的方式来坦诚、友好的解决纷争。
2024-06-29 18:45:03 已帮助124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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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能裁减哪些人员
除了满足以下条件之列的员工外,企业不得对其进行过河拆桥式的裁员措施:
第一类员工,他们正在从事可能接触到职业病有害物质的工作,却尚未接受离职前必须进行的职业健康检查;
或者是他们已经出现了疑似职业病症状,处于医学观察期间。
第二类员工,是在本公司不幸患有职业病或在工作过程中受伤,且经临床确诊为失去或部分失去劳动力的情况。
第三类员工,病情严重或非因公负伤,但正处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第四类员工,女性职工身处孕育期、产后恢复期以及哺乳上学期间。
最后一类员工,需要注意的是,他们必须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方可享有特殊保护。《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
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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