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在特定情况下,劳动合同得以提前终止,然而这种情况同样受到某些限制,无法迎合任何时间位点去任意解除。
具体而言,如果出现以下几种情形,则可以考虑解除劳动合同:
1、经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友好协商,双方都能达成共识,从而顺利解除该项劳动合同。
2、劳动者可在事先三十个自然日内,以书信形式告知用人单位自己的意愿,选择解除此份劳务协议。
在此期间,处在试用期限中的劳动者仅需提前三天以内,通过书面方式向用人单位说明情况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3、虽然用人单位同样具备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但在这一过程中,他们同样需要支付相应的离职补贴或赔偿给劳动者,以示对其合法权益的尊重与保障。《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