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生了严重的道路交通事故后,因为经济上的困难无法对受害者进行有效的赔偿,通常情况下,肇事方并不需要面临坐牢之刑罚。
因为坐牢属于刑事责任范畴,而进行金钱赔偿则属于民事责任范畴,这二者分别代表着两种不同性质和程序的法律诉讼问题。
然而,如果在具备实际履行赔偿能力的前提下,却仍然拒绝履行赔偿义务并刻意隐匿、销毁财产相关信息,那么在经历过两次拘留之后,便极有可能被判定为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