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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费分配方案不合理怎么办

征地补偿费分配方案不合理怎么办
征地拆迁的补偿标准不是固定的,没有统一的计算标准,因为需要参考的因素非常多,如市场价格、政策等,当然,确定补偿数额还是和当事人协商确定最好,这样不会因此产生补偿纠纷。一般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
2024-06-29 17:55:15 已帮助154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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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费分配方案不合理怎么办
若您认为所获得的土地补偿待遇过于苛刻,可向当地区县级以上政府进行投诉与申诉,经过政府的进一步沟通与调节,若双方未能就此问题达成共识,最终可寻求由批准征用土地项目的人民政府进行裁定解释。
对于该裁定仍存有异议者,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仲裁结果给出后,对于未履行责任或义务的责任人,将处以罚款、恢复原状等相应的处罚措施。
如果相关行为已触犯到法律法规的规定,还会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于被征收土地,我们应当确保给予公平且合理的补偿,以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的生活水平不会降低,甚至能够在未来的日子里同样享有稳定的生活状态和承诺。
在涉及到征收农用土地时,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具体标准须由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区片综合地价的制定及公布进行明确规定。
区片综合地价的制定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如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情况,以及该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方面。
并且,此类价格应当每隔三年最少进行一次审查或重新发布。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除农用地外的其他土地、地面设施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也将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制定并公布。
以此来确保各地的实际需要都能得到满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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