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之判定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四个方面:
首先必须侵犯了依据相关知识产权法制所赋予的个人或机构依法享有的知识产权;
其次便是,在未得到权利持有人授权的前提下,私自利用他人所拥有的知识产权;
紧接着是由于侵权行为的发生,使知识产权的权利持有人的合法利益遭遇了损失;
最后则是在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建立起明确且合理的因果联系。
根据中国现行生效的《专利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当发明及实用型新型专利权被施予之后,除非此法律另有特别规定,否则任何组织或个体均不得在未经专利权人同意的情况下,对授予以生产经营活动为目的的制造、使用、承诺销售、售卖、进口等行为进行违反,同时也禁止以同样的方式使用专利方法,以这些手段所直接获取的产品亦不可进行同类型的行为。
以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五条的具体阐述,如果故意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情形严重,则被侵权者有权向侵权方提出相应的惩罚性赔偿要求。《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五条
故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