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拆迁赔偿房屋可否申请办理房产证的问题,我们的回答是肯定的,即拆迁赔偿的不动产通常要按照其原始属性进行严格的产权登记和发放证书。
在办理前务必提供以下必要的信息材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
(2)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3)经过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或者旧城改造办公室鉴证无误的拆迁赔偿协议;
(4)对于补偿金额与被拆迁房地产存在差额的情况,需提供补差发票及其复印件以及开发商所出具的已支付所有差额证明文件。
只要申请人满足以上规定并所提交的资料齐全,我们都将为您及时办理过户手续。
若发现资料尚有缺失,我们会在您补充完整相关资料后立即受理处理。
特别需要提醒的是,拆迁赔偿房屋的登记价格,应当依据建设该新房屋的成本进行计算和补缴所产生的差额。
此部分差额应当作为登记价的一部分计入。
此外,如果拆迁赔偿房屋属于商品性的房地产,我们将向您颁发红色的《房地产证》,您可以自由转让所有权。
但是,若该房屋并非商品房类型,我们将会向您颁发绿色的《房地产证》,此时由于法律限制,您将无法对该房屋进行交易转让。《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