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征地拆迁专题 > 宅基地专题 > 国家征收宅基地如何补偿

国家征收宅基地如何补偿

国家征收宅基地如何补偿
农村宅基地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户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卖或出租后,宅基地的使用权随之转给受让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权始终为集体所有。出卖、出租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农户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土地,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2024-06-29 17:05:01 已帮助1579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国家征收宅基地如何补偿
依照本辖区内县级及属上人民政府所颁发之规定,即以区片价格为基础进行计算。
现今实施的土地管理法在其第四十七条款中明确指出,如涉及到土地的征用,则应依照被征用土地的原始用途给予相应赔偿。
对耕地的赔偿费用具体体现为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与农作物(青苗)的赔偿费。
关于耕地的土地补偿费,是相当于此被征用前三年内平均亩产量的六倍至十倍。
而对于耕地的安置补助费,则依据实际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目来加以计算。
所需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据,则是通过计算被征用耕地数量除以占地前每个被征用单位人均拥有耕地数量得出来的结果。
每一名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对应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参照本区域被征用前三年内平均亩产量的四倍至六倍。
值得注意的是,每一公顷的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内平均亩产量的十五倍。
任何土地的征收都应当给予公正且合理的赔偿,确保被征地农民原先的生活水平不会因此而下降,他们的长远生计得到切实保障。
综观我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已通过制定并公布区片综合地价这一方式,来设定对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的具体标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