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断著作权侵权所需符合的条件如下:(1)必须存在侵权的事实。此处所指的侵权事实即是指行为者未取得著作权所有人的授权允许,违反了著作权法律法规中对于作品使用的特定限制,私自对其进行直接或间接利用的行为,包括但不仅限于演出作品、制作视听制品以及播放广播电视节目等行为。(2)必须证明行为的非法性特征。著作权属于一种保护权利的绝对权力,任何自然人或者法人等都负有为不得侵犯此项权利的不作为义务上之义务。(3)必须在行为者的主观意识中存在过错。《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