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确实如您所说,商标的使用权是完全可以授予他人的。
在法律层面上,我们把这种行为称为“商标授权”,也就是商标注册人为达成合作关系而与他人签订商标使用授权协议,让对方有权力在特定条件下使用他们的注册商标。
被授权者必须严格符合合同所确立的规则,开展相关的商业运作(诸如生产、销售某一产品或提供某种服务),并且需要向授权方支付合理的费用——即人们常说的权利金。《商标法》第三十九条
注册商标所有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将其注册商标转移给他人所有;或企业因合并、分离或兼并应当办理转让注册商标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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