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年满15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违法行为,应当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由于其尚未成年,因此将不予实际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此外,该法规明确指出,如当事人存在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等违法行径的,应处以5天至10天不等的拘留处罚,同时需缴纳200元人民币到500元人民币之间的罚款。
另外,若情节相对轻微,则可处以5天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的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
(二)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70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