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层面上,定金的约定必须遵循不高于合同总价款20%的规定。
定金是指签订合同时,作為对合同义务履行的证明,由当事人约定从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一定金额的货币作为担保,该金额可由双方自行协商确定,但绝对不能超过主合同约定的交易总价值的20%这个上限。《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