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标侵权罪行的定义及量刑标准,主要涉及三大类案件,包括:假冒注册商标案,个人或机构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盗用他人已注册的商标进行非法商业活动,其涉及的犯罪金额需满足如下条件之一:非法经营额超过十万元人民币;
非法经营数额超过五十万元人民币;
盗用他人驰名商标或是药品类商标;
虽然未达上述金额要求,但是因为假冒注册商标已然受到两次以上的行政处罚后再次实施此类行为。
其次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案子,若涉案人员为个人,则销售金额需大于十万元人民币;
若涉案机构为企业,则销售金额需超过五十万元人民币。
最后是非法制造和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案子,涉及的物品需在二万件(套)以上,通过这种手法获取的违法所得须超过二万元人民币,或者通过该种不法手段获取的非法经营额需要超过二十万元人民币,同时还需要注意的是,非法制造并销售驰名商标标识的情况也会被认定为犯罪行为。《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