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者逝世、宣告其死亡或失踪的情况下,相应的劳动合同法定自动终止。然而,若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则壮烈的劳动合同亦将自动终止:首先是合同到期自然终止;其次是劳动者已开始合法享有基本养老保险福利待遇而不再继续履行劳动权利和义务的情况;第三,当劳动者不幸离世,或是被法律认定为死亡或失踪时,该等劳动合同必然无法再持续下去;第四,如果用人单位由于种种原因被依法宣告破产时,此类劳动合同也将自动终止;最后,如用人单位因违法行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或者因为经营不善或者经营理念问题而被责令关闭、撤销,甚至是决定提前解散公司时,相应的劳动合同也将自行失效。此外,法律和行政法规中还明确规定了其它多种情况下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