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程序中,法院对于监护权的判定往往会以优先考虑最有益于孩子成长发展的一方为准则,针对年龄未满两周岁的子女,其母方应被视为优先选择,而年龄超过两周岁的子女,法院将根据双方的实际状况进行全面衡量,确保子女的身心健康及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从而对监护权作出相应判决。《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