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不得在斑马线上行走,斑马线乃为专供步行者使用之过街通道,摩托电动车驾驶人严禁于此骑乘穿越斑马线。
在此情况下,电动自行车驾驭者应将车辆推行通过斑马线。
而对于机动车辆而言,经过斑马线时当降低车速行驶,倘若中途察觉有行人正逐步通过路旁人行横道,则应立即停车等候,以确保行人安全经过。《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
第三条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