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需要根据诈骗犯罪活动的严重程度进行判断:
(1)以欺骗方式获取公有或私有财产,其价值在人民币3000元至10000元之间的,根据法律规定,定罪量刑最重不会超过五年有期徒刑,这种情况下,经过五年内不再予以追究刑事责任;
(2)如果诈骗行为涉及到的公私财产金额达到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或者具有其他极为严重的情节,那么依据法律规定,犯罪分子将面临五年以上但不超过十年的有期徒刑,这种情形下,经过十年后就可以不再追求其刑事责任;
(3)若诈骗案涉及到的公私财产金额高达人民币50万元以上,或者具有其他特别重大的情节,根据法制规范,该罪犯可能会被判处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在此类情形下,经过二十年内凡是认为必须对其继续追究刑事责任的,都需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予以核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