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您所涉案法律规定的取保候审条件得以满足,那么便可依法申请取保候审。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于具备以下特定情形的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应当准许其申请取保候审:
(1)极有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甚至是独立适用附加刑;
(2)涉嫌罪行可能达到有期徒刑之上的法定量刑级别,但实施取保候审不会引发重大社会风险者;
(3)在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等特殊情境下,孕妇或哺乳期母亲确保不会因取保候审给自身及孩子造成社会危害者;
以及(4)羁押期已满且案件尚未审理结束,需实施取保候审以避免司法程序运行延宕期间产生不必要后果的情形。《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