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签订了略显空洞的劳动合同时,雇主一直未能将其中一份交付予劳动者。
在此情况下,劳动者首先可尝试通过向相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该份劳动合同由于存在空白部分而应被判定为无效。
其次,双方有必要共同重新签订一份更为完善、详尽且公正的劳动合同;
如果雇主仍未能及时地将新版劳动合同交予劳动者,那么劳动者有权向当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