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配偶为外国籍人士时,当事人可采取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两种途径来解除婚姻关系。
若中国公民与外籍人士合意达成协议离婚,那么男女双方必须共同前往中国大陆地区的常住户籍地所在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若选择使用诉讼方式离婚,当事人须向有管辖权限的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随后等待法院对案情进行审理并做出相应裁决。《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