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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欠债妻子要还吗

丈夫欠债妻子要还吗
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处理,是离婚案件中审理的疑难问题。2001年4月28日,修改后的《婚姻法》虽然对此作出了明文规定,但是由于过于原则和概括,在实践中难以准确地把握和适用。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
2024-06-24 12:50:13 已帮助266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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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欠债妻子要还吗
关于丈夫对外形成的欠款责任,其妻子是否有义务进行偿付这一问题,实际上取决于多项因素。
首要之点,如果这位丈夫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者或受到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约束,那么他的欠款便需由携带合法婚姻关系的配偶一起承担偿还责任。
其次,若该名丈夫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但他所背负的借款债务主要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开支时,这种借款通常会归类为夫妻间的共同负债,在这种情况下,法律上要求妻子负责对这份债务进行相应的清偿。
此外,倘若丈夫的欠款责任属于个人性质的债务,当丈夫离世以后,如果妻子依法继承了遗产,她将需以继承人应得的遗产份额为上限,承担相应比例的债务返还义务。
最后,如前述情形皆未出现,那么法律层面看,这位妻子就没有还款的必要了。《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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