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期间可采取措施追回个人婚前财产。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任何一方的婚前财产都不能够因婚约关系自动转变成为婚后共有财产。
至于另一方在婚前所积累的财产,若无特殊的协议或声明,则在分道扬镳之时将被视为不作分割的范畴。
这里所讲到的婚前财产,特指在男女双方举行婚礼之前某一方就已经成功获取的财产。
无论这些财物属于动产抑或是不动产、有形资产还是无形资产,只要其获取途径合法并且得到了法律的认可,那么都将依照国家法纪得到应有的保护。《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