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情况下,婚姻中的一方存在外遇行为并不会直接对离婚环节中的财产分割产生重大影响;
然而,仅当这样的外遇行为发展到构成法律认定的重婚或者与第三者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这两种严重过错情况时,才可能对实质性的财产份额分配造成扰动。
具体而言,以下提供了相关的财产分割规范和程序:
首先,若夫妻间对于财产的所有权归属已经达成过明确的协议,那么就须遵照双方约定予以执行。
其次,倘若夫妇双方在财产方面并未作出特殊的约定或规定,他们便可以自由决定如何来进行财产分割的协商过程。
再者,若通过协商仍然无法取得共识,夫妻双方均可诉诸于法院接受审判,由法官根据实际情况来判定最终应该怎样进行财产分割。
在这种情况下,若已被证实存在重婚或者与他人长期稳定共同生活的事实,法院将会在判决财产分割的时候擅作主张照顾受害方,也就是无过错方。《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