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而言,当您的孩子年满十周岁并满足特定的变更条件时,您有权请求变更对他(她)的抚养监护权。
基于我国现行适用的律法条文,无论在离婚后的任何时段,都允许对子女的抚养监护权进行变更。
在决定离婚子女的抚养监护权归属时刻,必须始终坚持“关注子女的身心健康利益、有助于子女生存发展需求以及维护子女合法权益”的原则,同时充分考虑父母双方面临的经济压力与家庭生活环境等复杂因素。
若已享有抚养监护权的一方向由于种种原因无法妥善照料子女,或者无法营造出适宜子女成长的优良环境,那么相对方无疑具有获得对子女抚养监护权的权利和义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