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法规,任何人在河流中实施电鱼行为而被执法人员依法查处时,其所获得的渔获物及违法所得都将被依法予以没收,同时还要面临最高不高于五万元人民币的纪律处罚;
此外,以炸鱼、毒鱼或电鱼方式破坏水域中的渔业资源也同样是被明令禁止的。
为了保护渔业生态平衡,国家命令禁止生产、销售以及使用各类被禁用的渔具。
对于在特定地区和季节范围内的捕捞活动,也同样受到了禁止性限制。
在指定的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内,任何形式的销售非法捕捞来的渔获物均属违法行为。
最后,对于捕捞作业中的网具选择上,要求必须使用大于等于最小网眼尺寸的规格,确保所捕得的渔获物中幼鱼所占比例不得超过法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
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