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做法是合法且有效的。
在离婚协议中明确规定房产归于子女所有,实际上是对子女的慷慨捐赠。
在涉及夫妻间离婚事宜的处理过程中,他们所选择处置的财产必须是具有所有权的房屋,也只有在这个前提下才具备处分权。
离婚协议是在双方商议一致达成共识的情况下签署的,经过双方充分讨论和深入沟通,最终达成了将该处房产无偿赠送给其婚生子女的决定。
因此,这部分赠与的内容完全符合法律规定,只要不存在合同无效或者其他任何法定情形,它都应当被认为是有效的。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接下来子女应该如何实际行使这项权利。
如果子女已经成年,则可根据他们自己的意愿独立行使该项权力;
而针对年龄在8周岁至18周岁之间的限制性民事行为能力人来说,由于赠与行为本身属于纯粹获取利益的法律行为,所以赠与依然是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