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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中约定给孩子的房子有效吗

离婚协议书中约定给孩子的房子有效吗
基于亲子关系的特殊情感联系和家庭共同生活状态,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虽是强制义务,但绝大多数情形是父母自觉自愿地履行其义务为结果,法律和社会公力无须过多干预或介入。然而,这并不排除现实生活中少数人自私自利,生而不养,公然背离作为父母应承担的道义责任和法律义务。在此情形下,则必须动用社会公力,强制父母履行抚养义务。
2024-06-22 15:30:13 已帮助277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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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中约定给孩子的房子有效吗
这种做法是合法且有效的。
离婚协议中明确规定房产归于子女所有,实际上是对子女的慷慨捐赠。
在涉及夫妻间离婚事宜的处理过程中,他们所选择处置的财产必须是具有所有权的房屋,也只有在这个前提下才具备处分权
离婚协议是在双方商议一致达成共识的情况下签署的,经过双方充分讨论和深入沟通,最终达成了将该处房产无偿赠送给其婚生子女的决定。
因此,这部分赠与的内容完全符合法律规定,只要不存在合同无效或者其他任何法定情形,它都应当被认为是有效的。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接下来子女应该如何实际行使这项权利。
如果子女已经成年,则可根据他们自己的意愿独立行使该项权力;
而针对年龄在8周岁至18周岁之间的限制性民事行为能力人来说,由于赠与行为本身属于纯粹获取利益的法律行为,所以赠与依然是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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