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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能去外地吗

监视居住能去外地吗
为了是刑事诉讼程序顺利进行相关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羁押或逮捕等行为就叫做强制措施。强制措施的执行者是必须经过相关的申请才能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否则属于非法执行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一般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而适用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于诉讼参与人和案外人不得采用强制措施。
2024-06-21 13:40:04 已帮助197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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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能去外地吗
在受到监督居住期间,若未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为避免违反规定,建议您不要随意前往异地。
对于那些被实施监视居住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他们需要严格遵守以下各项规定:
第一,在未经负责执行部门许可的情况下,不得擅自离开负责监视居住的场所;
第二,未经负责执行部门许可,原则上也是禁止与他人会面或互通书信的;
第三,一旦接到传唤,应立即出庭;
第四,请务必尊重证人的言论权,不能以任何方式对其施加不当压力;
第五,严禁故意销毁或者篡改证据资料,以及串通他人提供虚假证言;
最后,请务必将您的护照、出入境证明文件、个人身份信息和驾驶执照等重要证件上交给执行部门保管。
监视居住这一概念主要适用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为了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而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特定时间内不得离开指定居所,同时限制其活动范围和人身自由的一项强制性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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