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条款的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持续存续期间所得到的财产,实质上即为夫妻共同财产,这部分财产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夫妻各自的工资、奖金以及其他形式的劳务报酬收入;
其次是在生产活动、经营业务及其投资行为中所获得的收益;
再者涉及其知识产权所产生的收益;
最后就是因继承或受赠取得的财产(但法律法规另有专门规定的情况除外)。《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