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在离婚案件中发现对方存在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那么另一方有权通过搜集、保存相关证据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向具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发起诉讼。
在此过程中,其可以向审理该案的法院提出明确请求,主张相应的司法救济权利以确保在分割财产时获得公平公正的待遇。
如果确有必要,还可依法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
倘若法院在审查后决定采取保全措施,可以依照法定程序责令申请人就此提供相应的担保,否则法院将依据实际情况做出是否批准申请的裁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