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人在酒精中毒状态下遭受车辆撞击致死案件中的责任判定问题,应依据诸位
当事人各自的行为对于发生在公共道路上的
交通意外事故所引发的影响及其过失者的严重性作综合考量与权衡。
若确系其中一方当事人因其不良过错所导致的事故,则需由对此负有责任的当事人承担全部
赔偿责任。《道路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
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
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
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