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妻存续期间,因从事兼职或其他额外工作获得的收益乃属于夫妇之共有财产,因此在面临离婚诉讼时应进行合理分割。
然而,在离婚之后,所获取之财产将归为某一方的个人财产范畴,另一方无权对其主张分割权益。
关于夫妻财产的处置,应由夫妇二人先行协商解决;
若未能达成共识,则交由当地相关司法机构予以裁决。
有关裁决的主要依据是财产状况以及公平公正的原则,同时需充分考虑到未成年子女及女方的利益,并保护无过失一方的合法权利。《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