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
罪名主要指未经相关法律程序擅自挖掘国家珍藏的具有重要科研属性的远古人类骨骼及古脊椎动物化石等珍贵文物的行为。
在
量刑方面,对于此类
违法犯罪活动,会根据其违规程度给予相应的惩罚措施:
若涉及金额较为巨大或情节恶劣者,将面临最高达十年以上的
有期徒刑乃至无期
徒刑,同时还需要承担相应的
罚金甚至没收全部财产;
若情况相对较轻,则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以及
管制等
处罚,并且同样需缴纳罚金。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
犯罪过程中还存在其他严重情节,例如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或屡次侵犯公共文物安全,那么将可能面临更加严厉的
刑罚,直至被判
终身监禁抑或是
死刑,同时还将面临高额罚金,甚至丧失全部财产。《
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
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盗掘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
(二)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多次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
(四)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并
盗窃珍贵文物或者造成珍贵文物严重破坏的。
盗掘国家保护的具有科学价值的古人类化石和古脊椎动物化石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