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职员在工作期间、且处在工作岗位时,由于执行本职工作而发生了身体伤害情况,通常应视为工伤范畴。
若员工在单位内部上下楼梯,从法律角度来看,这无疑是在工作场所中所遭受的伤害;
而若是为了开展正常业务工作所需或者是为了上下班的日常通勤过程必须经历的行为,大多也会被认定为合规的工伤形式。《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