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国家对于涉及交通事故的农民朋友们误工费的具体核算方法是如此呈现的:
根据受害者的误工时长及其收人情况得出误工费额度。
若受害者有稳定且可量化的收入来源,其误工费将依据其实际损失的收入数额来计算。
若是受害者并无固定收入,那么就将以他/她过去三年内的平均收入作为参考标准。
至于误工时长的确定,则需依据医院开具的相关证明文件来进行核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