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一个半个月之后,如果遭遇辞职,那么按照法律规定是有相应的赔偿补偿措施可以实施的。
这种被企业单方面解雇的情况被称为“非过错”辞退类型,也就是说,只有这样的情况下,企业才会被要求对员工进行经济上的补偿。
反之,若是此种情况属于“非法”或“罪责”辞退范畴的话,那么企业将被迫以员工前些时候所能获得的经济补偿为基础标准,在此之上再加倍支付惩罚性的赔偿金额。
而对于那些因为某些主观错误或者疏忽导致的辞退事件,则无论是在“罪责”还是“非罪责”的辞退类型中,企业都无需对员工进行额外的赔偿补偿。
值得注意的是,补偿金额的计算方式取决于劳动者在该公司服务的时长——每满一年就需向其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