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租赁合约后押金是否返还的问题,依据双方约定的合同条款予以解决。
若租赁合约并未详述押金的具体属性及相关规则,遵照租赁领域的通行做法,押金可视为租赁的预付租金,因此在任何情况下均需归还。
若合约中并无明确规定押金性质,在此背景下,押金发挥着为租赁物品提供担保的重要功能,租赁期内如发生相应的财务损失,即可从押金中进行抵扣;
而在抵扣掉财务损失之后,剩余的押金仍应返还给出租方。
假如租赁期间并未产生该类损失,当合同时限届满或被终止时,押金原本就应当返还。《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