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被告人、自诉人或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与被告等相关各方都希望通过原审人民法院向上诉法院提出上诉请求,那么该原审人民法院需要在收到上诉申请之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将包括案件卷宗以及相关证据在内的全部材料递呈至上一级人民法院,并且应于同期,将上诉状副本分别发送同级人民检察院以及对方当事人。
而如果被告人、自诉人或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与被告等相关各方选择直接向第二上诉法院提起上诉,那么第二上诉人民法院则有义务在收到上诉申请之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将上诉状交给原审人民法院并由其转发至同级人民检察院及对方当事人手中。《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