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请您根据以下步骤书写民事诉状:
首先,详细列出原告以及被告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其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及实际居住地址;
接下来,要明确撰写诉讼请求的具体内容;
再者,用简练而精确的语言将涉及案件事实和理由的核心内容描述清楚,主要应涵盖包括但不限于婚姻关系解除时间,生育子女时机以及可能导致离婚原因等关键数据。
值得注意的是,书写完毕后建议采用电子文档进行打印,但是最后一页务必亲笔签名以示确认;
其次,向居住所在地的基层法律机构(例如区级或县级法院)提交起诉申请,并在受理案件的立案大厅完成正式立案环节;
最后,立案时须上缴两份修正完备的民事诉状,同时包含结婚证明书、双方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被告方至少一张身份证原件),以及子女户口本或出生证明文件的原本,若涉及财产纠纷需由法庭处理,还应附带提供相应财产凭证,如房屋所有权证、车辆行驶执照等。
凡属于需要提交给法院的证据资料均需准备两份复本,一份存入法院档案,另一份则发放给被告方。《民法典》第二十一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