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离婚涉及到已成年两岁的儿童抚养权归属时,如果父母双方不能就此达成共识,则有必要提交给当地法院进行裁定。在审视过程中,法院将参考各方的经济条件、文化素养以及实际情况等因素,并依据最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做出最后决定。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年满八岁的子女而言,他们所表达出来的真实愿望也应得到充分尊重和考虑。《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