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合法赠与的房产,虽可依法收回,但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首先,若夫妻双方所赠予的房屋尚未完成产权登记过户手续,则任何一方可通过合法途径申请撤销该捐赠行为,从而实现收回房产之目的。
其次,如在未经配偶允许和同意的情况下,一方擅自将共有财产赠予他人,此种行为无疑侵犯了对方的应有权益,那么,其赠予的房产便有可能由受赠人持有转为赠与人夫妇重新拥有。《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