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祖父母并未享有法律明文规定的探视权益。
然而,鉴于祖父母与孙子女间存在独特的亲情关系,对于他们进行探望的权利仍需予以尊重及确保。
若祖父祖母希望探访其孙子与孙女,必须征得实际承担亲子抚养义务监护人之同意方可实现。《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