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拆迁价格偏低的问题,您可参照如下途径维权:
首先,要务必及时收集并妥善保管有关证据,例如盖有公章的实地入户勘查记录表,以明确房屋实际的建设状况;
其次,在房屋评估过程中,您有权自主选择评估机构,若对所出评估报告存疑,可依法提起申请要求复核,或是聘请专家进行鉴定;
再次,需留意复议时限与诉讼期间,也就是所谓的“复议60天,诉讼6个月”原则,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