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您身为母亲,却不识字,那么依然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来确立遗嘱。
例如,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设立代书遗嘱时必须有两位及以上的证人亲眼目睹整个过程,再由其中一人为代表书写,最后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证人共同签署这份遗嘱,并详细地标明撰写日期和月份。
此外,也可以采取录音遗嘱或口头遗嘱的形式。
需要注意的是,录音遗嘱或口头遗嘱也都应该有两位及以上的人在场作为见证,并在录音或录影带上准确记录他们的名字或特征,同时还要讲述录制时间及其年份与月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